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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时间:2024-04-25 10:50:57    编辑:王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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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是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及社会保障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人事管理政策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2.拟订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拟订人才需求计划,负责人才招聘有关工作;负责学校内部机构、人员编制的规划和管理,做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辞职、辞退、退休、延退等手续。

  3.做好教职工学历提升、能力提升工作,做好教职工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人事考试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职工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4.健全职称评审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政策性工资套改、工资调整及工资关系转移等工作;健全绩效分配制度,负责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工作。

  6.负责办理教职工社保、医保等手续,落实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福利费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体检相关工作。

  7.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目标考核教育教学质量奖核算、发放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协调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置工作。

  8.负责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做好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是党委主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及评估各党总支、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穿到教师入职考核、职称(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等各个环节。
  4.定期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做好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
  5.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典型宣传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先进人物评选等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是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离退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具体实际落实学校离退休工作有关规定。

  2.配合离退休党总支加强和改进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离退休工作小组有关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向离退休人员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学校有关情况;做好离退休人员参加学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3.深入了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身体和生活状况,及时收集反映意见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离退休同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做好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反馈。

  4.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离退休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活动中心管理,为离退休人员提供良好的活动环境。

  5.负责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和住院探望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异地报销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